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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区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试行办法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16-09-19浏览:2258下载280次收藏

郑州市社区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试行办法  

   社区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社区建设的组成部分,是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建设规范化的社区学校是社区教育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学习教育需求,让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学校规范化化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促进社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推动全民终身学习,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为总目标,以创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环境为抓手,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任务,加快完善以郑州社区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办学系统,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全部相应成立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以郑州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办学系统形成。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到2020年,主城区60%以上、县市区30%以上的社区教育机构达到高水平、示范性建设标准,主城区80%以上、县市区50%以上的社区教育机构达到规范性建设标准,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机制完善、功能齐全、优质高效、具有郑州特色的社区教育办学系统。  

    三、功能定位  

  社区教育学校开展以职业技能、文化素养、现代生活、休闲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教育活动,为区域内居民包括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服务,形成要学、有学、优学、乐学的社会风尚,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素养和生活质量。各级社区教育学校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社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郑州社区大学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坚持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学历继续教育并举,创新社区教育形式,将开放的办学系统建设成为全民学习的资源平台和支撑载体;探索建立学历教育、各类教育培训等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制度;指导县市区社区学院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开展理论研究、业务指导、资源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服务;协助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组织区域性社区教育培训和活动;完成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或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市、区)社区学院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教育培训项目,构建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持服务体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社区教育领导、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岗位培训、业务进修;对本行政区域内社区教育中心、居民学校进行教学示范和业务指导;组织或者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基层社区教育志愿者、讲师团开展工作;开展理论研究,开发社区教育特色项目和课程,编制或者购配社区教育教材、音像资料或者其它相关资料;组织实施居民学习成果积累、认证与评价;协助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组织区域性社区教育培训和活动;完成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或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学校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各类成员的教育培训任务;建立区域社区教育网络;负责所属居民学校的业务指导和教学管理;组织建立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工作;协助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组织区域性的社区教育培训和活动;负责本级社区教育档案资料汇集、整理工作;完成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社区(村居)居民学校根据社区需要,在其街道(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学校领导或者指导下开展教育培训和相关活动。  

四、设置标准和办法  

(一)设置标准  

各类社区教育学校设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
  2.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熟悉教育工作的领导班子;
  3.配备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与专业课程和培训项目相适应的比较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并组织社区教育各类志愿者组成义务讲师团;
  4.有相对固定且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办公用房、教室及学员活动场地及仪器设备;
  5.有满足培训机构建设与发展的资金投入和维持培训机构正常活动的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设置办法  

根据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层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设立各级社区教育机构。  

  社区大学由市政府设立,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其名称为“郑州社区大学”。  

  社区学院由县(市、区)级政府设立,依托当地广播电视大学、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等组建,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其名称统一为“xx县(市、区)社区学院”。县(市、区)级政府设立社区学院,应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论证后,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社区教育中心由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在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基础上拓展功能,可以与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等机构资源共享,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其名称统一为“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设立社区教育中心,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居民学校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与社区公共服务机构资源共享,由村(居)委会主管,其名称统一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居民学校”。 居民学校的设立,应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审批备案。
     (三)申请举办社区教育学校须呈报以下材料:
    1.主办单位的申请报告;
    2.拟办社区教育学校的章程,包括办学宗旨、办学方案、发展规划、组织机构、办学和教学的管理制度等;
    3.自有或租用的办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的有效证明材料。
  4.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郑州市社区教育机构登记表》。
    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办者申请后,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材料审核、考察论证和综合评议后,在2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社区教育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应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非企业登记手续。  

    五、运行机制  

  社区教育学校由所在地市、县(市、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管理。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置的学校负责人,由市、县(区、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任命,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社区大学、社区学院和社区教育中心成立校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由同级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社区教育机构负责人组成。校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当地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监督保障措施等重大事项。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成立日常办事机构。  

居民学校成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由村(居、社区)分管教育负责人、居民学校校长及居民代表等组成,并有专人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教育工作。  

社区学校改变名称、性质等,均须按原申报设置的程序办理,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其他事项,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或停办:
  (一)举办者根据有关章程规定,要求解散的;
  (二)因故无法开展正常教育培训活动的;

  (三)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且在审批机关规定整改的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
  (四)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节严重的。
    六、制度建设  

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应制定办学章程。办学章程应规定如下内容:  

(一)机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  

(三)培训内容;    

(四)培训形式;  

  (五)内部管理体制;  

  (六)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  

  (七)举办者与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  

  (八)章程修改程序;  

  (九)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各级社区教育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育教学、服务指导、队伍建设、资源建设、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  

    七、队伍建设  

  各级社区教育学校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紧紧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中小学、相关行业部门及社会力量,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依托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社区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志愿者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社区大学、社区学院要在原有办学主体人员编制的基础上明确专门编制。社区教育中心要按照不低于常住人口万分之一点五的比例配备专职教师。居民学校要配备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  

  社区教育中心志愿者人数不低于社区常住人口的2%,居民学校志愿者人数不低于社区常住人口的1.5%。  

    八、教学资源  

  各级社区教育学校要坚持采用现有公共课程资源为主、自主开发为辅的原则,加强课程资源建设,提高课程资源的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要有固定的办学场所,具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相应的教室、图书等必要的教学设施;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开放教育,配备充足的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开发、利用、共享社区内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资源。  

    九、保障机制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社区教育学校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加大社区教育学校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立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绩效奖励机制和人员流动制度,加快建立一支数量充足、水平较高的专兼职教师和志愿者队伍。要把社区教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学校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照郑州市社区学院规范性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郑州市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性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郑州市居民学校规范性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见附件),定期检查、考核社区教育工作。  

健全政府为主、社会参与、个人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社区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社区教育经费逐年增长。完善激励措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社区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社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等工作。  

  县(市、区)教育局可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郑州市社区学院规范性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郑州市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规范性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3.郑州市居民学校规范性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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