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标本兼治,原属中医术语,意思是指不但要消除表面病征,也要根除引发疾病的原因。引申到治国理政,就是要穷事及理,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探究问题发生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根本上消除“病灶”,防止重犯和“贰过”。标本兼治是达到良行善治的重要途径。
说易行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突出问题,如何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日前,《学思践悟》文章对此作出了有力的回答,明确指出:“‘四种形态’是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路径。”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从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规律来看,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行为一步一步失范,小错终成大祸。“破法”必先“破纪”,“破纪”必有苗头。从党员干部的成长规律来看,在其有问题苗头或者初次出问题时,能够有人从旁边“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其警醒意义也许是终生的,就可以避免许多从“好同志”变成“阶下囚”的悲剧。“四种形态”聚焦纪律,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为特征,以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等为主要方式,咬耳扯袖,让有问题苗头的党员干部红脸出汗、及时警醒,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作风、腐败问题的背后是纪律,抓住了纪律,就阻断了问题恶化的路径,对党员干部健康成长而言,无疑抓住了问题的根本。
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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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08-26 20:23:27发表“理论文章”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91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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