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应对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网络舆情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网络舆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的规定,结合大洼县网络舆情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县联席会议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网络舆情工作,指导、推动全县网络舆情工作的载体和机制。联席会议成员由宣传、公安、应急、互联网等部门组成。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同时各成员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负责召集。各成员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
第二条 县联席会议是领导、组织、协调全县网络舆情工作,指导、推动全县网络舆情工作的载体和机制。联席会议成员由宣传、公安、应急、互联网等部门组成。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同时各成员部门应当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县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负责召集。各成员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
网络舆情应对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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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6-04-07 11:14:27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88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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