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
关于对区属单位党政“一把手”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区纪委对区属单位党政“一把手”(以下简称“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对“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监督与爱护并重的原则。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把手”包括:区属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街道(鲁谷社区)、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第二章 监督内容第四条 严守纪律做表率情况。主要包括:能否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准则》和《条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否严格按党的纪律和规矩办事,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能否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能否坚决杜绝滥用职权谋取私利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第五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将党建作为最大法宝、最大战略、最大政绩和最迫切任务,摆在首要位置;是否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生命线”,切实担负起本单位
关于对区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
点击下载
本文2016-04-07 09:04:35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88381.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