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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农产品“互联网+”应用的调研报告

栏目:调研报告发布:2016-02-22浏览:2396下载277次收藏

关于推进全市农产品“互联网+”应用的调研报告  

   

   

扑面而来的互联网时代,正颠覆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面对这一趋势,“互联网+”成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2015年11月,商务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提出打造“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的目标。全国各地,尤其是我省北部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风生水起、方兴未艾。我市周边的xx市、xx区被评为全国首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以xx镇xx村大闸蟹电商为例,2015年交易额达3.5亿元,已形成养殖、销售、包装、物流配送等全产业链,当地政府正加紧规划建设占地60亩的大闸蟹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目前,我市虽然已基本形成了优质稻米、花卉蔬果、生态畜禽、名特水产等四大类特色优势产业,但我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因此,大力发展农产品“互联网+”一体化销售平台,不仅是我市农产品传统销售模式“蝶变”的需要,也是服务x城市民、促进我市农业转型发展的迫切需求。  

一、我市农产品“互联网+”的基础优势  

1.规模化、多样化,使我市农产品“互联网+”具备现实基础。从地理区位上看,我市有xx生态农业示范区、xx现代农业综合体、xx岛观光农业园区,基本形成从东到西均衡分布的三足鼎立格局。从行政区划上看,各镇(区)农副产品的种类均各有侧重、品牌多样。  

2.品牌化、特色化,使我市农产品“互联网+”具备拓展之路。全市现有农业龙头企业65家,2015年1-7月全市7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达151.56亿元,利税6.6亿元,经济效益显著。不仅如此,还有一批优质农副产品知名品牌脱颖而出,在消费品市场具有知名度、认同度及市场竞争力,如七彩明珠葡萄、xx翠冠梨、xx水蜜桃、xx大米、xx长江鲜、xx猪肉、xx山茶叶、灵芝孢子粉、绿怡盆栽花卉、xx草鸡蛋等。  

二、我市农产品“互联网+”的主要问题  

1.信息孤岛现象明显。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市部分农业基地或企业已自建农产品销售网站16家(不含微商),主要有xx菜篮、xx淡水螃蟹养殖网、xx配菜网等,此外还有“x城生活”app手机软件等。这些企业运作模式各异,缺乏特色,各自为政,再加上宣传展示不足、推广营销不力,大多淹没在眼花缭乱的电商大海里,无法被消费群体有效认知使用,导致资源浪费、出现亏损。如xx河蟹养殖基地、xx水产养殖公司、xx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网上销售比例仅占总产量的10-20%;“xx菜篮”线上投入使用至今两年时间,网售额依然并不乐观,今年在40万左右,占线下1.6亿销售额的四百分之一。  

2.产品短板矛盾突出。农产品不同于普通产品,具有季节性、保鲜期短、不易储存、不耐长途运输等“胎里问题”。特别是满足大众基本生活需求的、一般性的农产品,如粮油蔬菜等,其本身附加值低,若核算相对较高的保鲜、运输成本,再加上不可避免的一定损耗费用,利润空间所剩无几,造成亏损势在必然。  

3.消费定位有失偏颇。农产品电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时间成本较高的白领人群及追求便捷生活的年轻一族。如果定位在满足“二两瘦肉+两颗白菜+三根小葱”的低消费层次,结局注定是“盈少亏多、关门大吉”。目前我市无论是xx菜篮还是xx配菜网,基本定位都是中低端、常规的大众化消费群体,因缺乏产品销售的高品质及个性化的特征,良性快速发展比较困难。  

4.运营模式相对单一。我市电商运行模式往往被简单定义为一个线上b2c平台,认为通过导流量,客户就会到线上购物了。农产品电商如果走这样一种单一的运营套路,注定较难做大做强。顾客购买的不仅仅是产品,更是方便快捷的高品质服务。电商经营者应更多展现商品背后的故事,呈现农产品种植基地、采摘体验、物流体验、源头追溯、供应链可视化等附加值。  

三、我市农产品“互联网+”的对策建议  

打造我市农产品“互联网+”,有利于服务x城市民,解决卖难和买难;有利于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品质;有利于带动我市农产品品牌拓展和物流业发展。结合我市农副产品种植生产具备的优势,以及我市消费市场对优质绿色安全农产品的潜在需求,我们经过深入调研,提出如下五点对策建议:  

1.政府加强引导。“互联网+”在农业转型升级上能否落地生效,政府引导是关键。要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农产品“互联网+”三年(五年)行动计划。协调商务、经信、农委等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农产品信息数据库,采集、筛选、整合已有优质农产品信息,并确保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凡小型种养企业给予免费接入、无偿信息发布。在《xx市现代农业财政扶持办法》的基础上,对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倾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于销售量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大型种养企业,根据其税收情况,给予一定奖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简化农产品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2.强化业务支持。农委等相关部门要强化特色农产品培育意识,在提升农业精准化、品质化上下功夫,加强种植、生产和加工过程监控,指导壮大一批科技水平高、产品质量优、综合生产能力强、具有较强均衡供货能力的“互联网+”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让农民收获在基地,增收在电商。  

3.发挥企业作用。建议由行业内龙头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担纲我市农产品“互联网+”的运营,走企业化运作发展之路。可借鉴集团采购+基地整合的模式,采用b2c的服务和o2o的体验,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实现收益。  

4.加快人才培养。充分利用我市技能培训、就业辅导、职业教育的基础优势,借力社会资源,建立农业互联网应用、农业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创新孵化基地,充分调动种养大户、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参与电商的积极性,培养一批电子商务农村推广员,加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  

5.加强行业管理。一方面,由商务部门牵头,成立行业协会,制定与国标接轨的行业准入标准和管理规定;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加大对产品质量的检测和抽查,对产品进行分级、评优,做到优质优价、保障信誉。此外,建立质量风险、退货风险、信誉风险等中间保障机制,促进农产品“互联网+”良性健康发展,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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