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是创建工作取得实效、获得人民群众拥护的关键所在。根据市委要求,10月15-17日,本人与***副市长率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局、财政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赴***等城市开展“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专题调研,并听取了有关城区的意见,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省内外兄弟城市文明创建主要做法经验
纵观***等3个城市的创建过程,发现他们不仅注重凝聚思想共识、浓厚创建氛围,而且善于在工作中建立良性运行机制、贯通创建路径,有力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纵深推进、整体发展。总的来说有5个突出特点:
1、注重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是文明城市创建形成强大动员力、号召力的根本前提。南通专门设立常态化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由市委分管副书记任总指挥,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各重点责任部门和各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决策重大部署、制定重要政策、协调难点问题和推进重点工程。苏州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指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为其下设办公室正副主任,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杭州90年代初就建立由市委、市政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四套班子合力抓的领导体制,为加大创建协调力度,杭州还专门配备一名市委副秘书长兼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2、注重强化责任分解。建立责任明确、落实到底的目标分解机制,实现上下互动、部门联动,是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环节。南通建立常规性达标工作任务三年一分解机制,同时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每年一分解制度,依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由各责任部门、地区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五定”要求,将各项任务在地区、系统、单位内部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苏州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和《全国志愿服务工作测评体系》的内容具体细化分解到全市80多个部门,并明确创建目标、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杭州根据测评体系要求,制定下发《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把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市有关部门、各城区和基层各单位,市委分管书记与创建专项组、有关部门和城区分别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
3、注重强化联系实际。坚持联系实际,突出创建为民、创建惠民,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获得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所在。南通下大力气解决群众“看病难”、子女“上学难”和“住房难”三大热点问题,在全国领先实现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全覆盖,率先健全城市、农村、专业渔民三大低保体系,市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人均达到20m2。苏州以《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等“四大行动计划”为抓手,积极实施老城区整治、城中村改造和居民“改厕”等各项民生工程,并建成1.2万多处外来务工人员集宿区,吸引了180余万人员入住。杭州以“城市上水平、百姓得实惠”作为最终创建目标,着力破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看病难”、“办事难”和“清洁杭州”等“七大问题”为突破口,通过采取“春风行动”、“四改联动”、“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等举措,得到群众高度评价;办好“12345”市长公开电话,每天受理群众来电550余件,反馈率、满意率都在98%以上。
4、注重强化督促检查。加强督促检查,是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南通市文明城市建设指挥部每年制定实施年度重点工作日常督查考评办法,对各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常态督查考评;同时根据常态督查情况,定期发布结果,实行量化排名,并在每年年终发布各重点责任部门测评总成绩和总排名。苏州突出坚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督查与整改机制,每三个月集中检查一次,同时重点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领导定点联系制度,党政部门与城市管理薄弱环节、重点街区、路段、公共场所共建责任制度;同时,苏州制订出台《苏州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标准》,委托第三方定期进行模拟测评,并将测评成果每月一次在苏州日报等权威媒体公布,通过“指数”量化创建工作进度和水平,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杭州着力建立市领导督查、各专项组督查、市文明办督查、各城区督查、市有关部门督查、城市文明督导员督查和新闻媒体督查等“七位一体”的督查机制,促进创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5、注重强化奖惩激励。优者赏、劣者罚,是激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性的有效杠杆。南通市委、市政府设立文明城市建设年度工作专项奖励制度,依据文明城市建设督查考评年度总评成绩,表彰奖励成绩优异、排名靠前的市级机关、城区以及先进工作者;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全员增发一定数量的考核奖,同时将文明城市建设考评成绩挂钩机关绩效考核、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实行问责制度,相关单位不得参与任何先进评选。苏州将文明城市创建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推荐各级各项文明创建先进的重要依据,同时苏州市财政每年拨出1000万专款设立“文明城市长效管理专项奖励资金”,对每年在市创建办开展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排名前5位的城区分别给予80、70、60、50、40万元的奖励;对在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的先进行业和单位,择优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给予60、40、20万元的奖励,等等。杭州专门制定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目标考评方案,把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把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目标考评,切实加大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力度。
二、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全国文明城市是集中体现城市文明程度和科学发展水平的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自1996年
关于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的调研报告
本文2016-01-12 16:24:10发表“调研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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