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新农合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我区从2008年运行以来,规范有序,稳中有升,基金运转安全有效,农民得到普遍受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但调查了解到,我市新农合要持续发展、更好发展,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和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问题。
一、新农合平稳运行普惠百姓
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程度逐年提高,满意度不断上升,全区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全区共有农业人口139035人,参合人数为138875人,参合率达到99.9%。个人筹资标准已提高90元/人.年,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配套提高到380元/人.年。全区住院补助20162人次,住院率为11.55%,补助支出3955.8万元;门诊统筹补助160222人次,补助支出640.05万元;定额住院分娩补助1404人次,补助支出159.89万元;特殊大额门诊补助682人次,补助支出155.2万元。产前筛查补助1460人次,补助支出14.6万元;大病筛查补助1297人次,补助支出25.94万元。平均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达到64.83%,区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为81.52%。补助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癌症病人等农村重大疾病住院622人次,五保户基本医疗费用全免补助940人次,孕产妇基本医疗费用全免补助950人次,全区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补助9人次。
(一)不断调整和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了使新的补偿政策更加惠民,住院封顶线由原来的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将新农合目录范围外、且属全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范围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医院制剂的药品费用,按30%补偿;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从70%提高到了100元起付线外全报销;区人民医院报销比例从55%提高到了70%;全年特殊门诊补偿最高限额由3000元增加到24000元。实行了五保户和农村孕产妇区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政策;对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治疗;对14岁内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治疗实行全报销,加大了对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等24种重大疾病的救治力度,将规定的住院费用补偿标准提高到70%;将脑瘫患儿的抢救性康复治疗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提高尿毒症补偿水平,血液透析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40元/次提高到了300元/次,封顶线由24000元提高到30000元。石井镇环江村的尿毒症患者刘新初,当起了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员,逢人就讲新农合的好处,激动地说“没有新农合的优惠政策我就活不到今天”。
(二)继续开展保险公司意外伤害经办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按照政府主导、保险参与管理、惠民便民与互利共赢相结合、总额预付与风险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查勘优势,2015全区参合农民因意外伤害住院查勘、审核、补偿等工作,全部委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承办,意外伤害年住院封顶线从3000元提高到了5000元。2015年接到报案990起,其中190起不属于报销范围,排外率为19.2%,补偿701人次,补助支出163.7万元。充分发挥了区合管办和商业保险机构的各自优势,提高了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推行协议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为扼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在对垫付制医疗机构实行严格费用审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科学合理的费用控制指标体系,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的目标管理,与已实行即时结报制度的市、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控制费用服务协议,严格执行协议管理、总额预付、次均费用控制标准,对超出控制指标的费用予以拒付,充分发挥医院主动参与、积极管理对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关键作用,实现了“要医疗机构控制费用”向
某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本文2016-01-07 16:57:26发表“调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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