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2014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2014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由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属事解决、属地稳控,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过程、强调实绩、保持连续、制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公示、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将考核单位分为两大类:
(一)19个乡镇(办事处、场、园区)。
(二)县直单位,根据工作性质、职能、隶属关系和承担信访稳定工作任务情况,划分为三类:
1.a类(35个):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局)、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司法局、行管局、法制办、总工会、县直工委、妇联、团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档案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科协、统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审计局、工商联、文明办、招商局、农科教办、县志办、公路局、编办、文联、党史办。
2.b类(25个):气象局、供电公司、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人保寿险公司、平安财险公司、平安寿险公司、工行、建行、人行、中行、农行、农发行、农商行、徽商银行、新华书店、城投公司、国税局、地税局、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蒙城调查队。
3.c类(33个):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社局、国土局、农委、住建委、人口计生委、经委、商务局、文体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粮食局、供销社、城管局、农机局、残联、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局、安监局、房产局、规划局、轻工总会、物价局、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
四、考核指标及分值
考核总分100分。
(一)目标管理(5分)。
(二)信访隐患排查(5分)。
(三)信访问题解决(30分)。
(四)越级上访(60分)。
五、考核方法
(一)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程序和操作方法,负责组织考核工作。
(二)加分因素。
1.年度内无进京非访的乡镇加15分。
2.特殊时期、重要节点无集体上访(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的乡镇加10分。
3.疑难复杂国字号信访老户,每解决(息诉息访或终结评议通过)一件加10分;省字号信访老户,每解决(息诉息访或终结评议通过)一件加
2014年度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本文2014-08-18 12:01:32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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