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
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工商联(商会)会员管理制度,加强会员管理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县工商联的实际情况,经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章程》对工商联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凡申请加入成为工商联的会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即:
(一)会员的权利:
1、在本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向本会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
3、参加本会的活动;
4、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5、请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关心支持本会工作;
5、接受本会监督;
6、办理本会委托的事项。
二、会员入会的条件和原则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可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三类。会员入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工商注册经营在xx县范围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私营企业(厂矿),入会申请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企业会员的主体是非公有制企业,其中包括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港澳台侨投资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
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会员发展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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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6-25 11:30:2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678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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