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调动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工作者、政协特约策划和通讯员宣传政协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政协宣传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增强宣传信息密度和效果,扩大政协宣传信息影响,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宣传工作 (一)奖励对象 凡在区级以上(含区级)各公开媒体,报道和反映全区政协工作的各类稿件,均属奖励范围。 (二)奖项及标准 区政协宣传奖励设先进单位奖、先进个人奖、策划奖和用稿奖四项。 1、先进单位奖 ⑴政协宣传工作纳入工作要点,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⑵全年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稿件12篇以上; ⑶全年被区及区级以上媒体采用宣传稿件20篇以上(同一篇作品在各级发表可重复计算); ⑷全年至少推出2个以上政协委员履职的先进典型,且在区或区级以上新闻单位进行宣传; ⑸全年撰写至少2篇以上调研视察报告; ⑹按时报送政协宣传工作报表及有关材料; ⑺本单位关于政协工作的宣传活动,在本单位和政协系统有一定影响力; ⑻荣获先进的单位,奖励区政协宣传和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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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5-18 16:44:46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64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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