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整体功能 实行信访工作综合治理
如何实现好社会稳定,怎样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既要畅通信访渠道,卓有成效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基本路线,使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要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坚定不移地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根本原则,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我认为,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整体规划之中,全社会形成整体合力,坚持依法治访方针,全力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进程,不仅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远大目标的有效途径,也是确保当前社会稳定的当务之急。
一、准确把握新时期信访形态的特征
近几年群体性信访问题的大量涌现,已经显露出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矛盾产生、发展和表现形态的时代特征:一是群众矛盾的广泛性。潜伏在计划经济时代的诸多矛盾在经济转型时充分暴露出来,具有明显的社会特征;二是矛盾性质的深刻性。从表现形式看,多数信访行为是从经济利益出发,而影响的则是政治观念的动摇,社会伦理道德的失范,世界观和价值观的扭曲,进而导致思想和行为的越轨;三是信访主体的多元性。当前上访群众不仅有工人、农民、工商业户等社会主体阶层,还有已经享受国家养老待遇的退休干部,曾经为国防事业立功受誉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市场经济下受益发财的个体老板等特殊阶层。目前,群众性信访愈演愈烈,一旦个人利益不能如愿,动则聚众吵闹,要么越级上访,甚至打骂工作人员,围堵机关、堵塞交通、强闯要地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四是矛盾性质的可变性。有些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期发展,极有可能被敌对势力所利用,甚至发生动乱等恶性事件,特别是类似军转干部队伍这样特殊群体的出现,更应引起高度重视;五是引发成因的社会性,比如我区经济总量不大、企业效益不高、历史包袱沉重、就业渠道不宽等;六是事涉责任的关联性。在利益格局变动和利益关系调整的情况下,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具有不同的利益要求,因而利益群体矛头直指责任单位,而责任单位因关系变更、人员调动、产业转化、结构调整等情况变化,在区分责任上多成关联、连带的不确定性,使有些信访遗留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七是处理过程的复杂性。由于上述某些特征的存在,加之主体方高值要求和自然消耗造成的损失,双方很难达成共识,还有的“情况属实难以落实”的群众性信访案件,如拖欠工资、养老金多年不能补发、动迁居民长期不能回迁、破产或变现企业遗留问题等,给组织处理上带来很大难度;八是行政调解的艰难性。信访问题的性质基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别于法律裁决,很难一拍即合。特别是涉法控告的、揭发检举的、软磨硬泡的、连哭带闹的信访案件,光靠行政调解难以奏效;九是信访稳定的紧迫性。目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予以保障。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没有稳定就没有二次创业的成功和小康社会宏伟蓝图的实现。因此,有必要把信访工作有机地融于社会
强化整体功能 实行信访工作综合治理
本文2005-08-24 12:12:00发表“党政司法”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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