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反邪教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xx区反邪教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加强全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鼓励和推动反邪教信息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实现信息考核评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息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反邪教办公室、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反邪教协会,包括“三大员”(成员单位联络员、乡镇街道专管员、村居社区信息员)在内的反邪教工作者。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限为一个自然年度,即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至。
三、考核内容
(一)单位基础建设情况
信息工作基础建设三要素:一是领导重视,经常过问、关心信息工作;二是配备一名专(兼)职信息员,通讯畅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不得瞒报、漏报;三是每月至少报送普通信息或简讯1篇,全年累计报送不少于12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的信息考核如不满足上述三要素,视
某区反邪教系统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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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4-03-14 20:51:27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58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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