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全国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中纪办〔2008〕270号)和省纪委办公厅《xx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x纪办〔200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信息考核工作的通知》(x纪办〔2012〕85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以服务领导决策、推动工作落实为目标,完善信息工作考核体系,树立积极向上的工作导向,全面提高新时期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注重质量;奖优罚劣。
三、考核对象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委局机关各室(委)。
四、考核时间
考核起止时间为:上一年12月1日至次年11月30日。五、计分办法
上报信息被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市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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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12-27 08:20:49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5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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