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乡镇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根据我镇实际,镇党委决定从各村组织副支书、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中,选聘部分人员到非公有制企业担任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党建指导员主要职责
党建指导员在派驻企业要根据企业情况,有效开展以“帮助开展企业党建、帮助扶持企业发展”为内容的活动,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促共赢的有效路径,努力实现党建提升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积极向企业主和企业的党员、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镇党委关于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及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按照“五有”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落实党组织活动阵地。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建立“三会一课”、党组织议事规则、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等各项规章制度。帮助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主和工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结合企业特点,建立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企业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积极在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创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促进发展好、群众反映好”活动,促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按照上级党组织满意、业主满意、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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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10-17 13:19:49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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