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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

栏目:调查报告发布:2005-08-12浏览:2919下载212次收藏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被害人除外)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刑事裁判,依法提起上诉的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部分。对于被告人来说,上诉权也是辩护权的重要部分。法律应当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其上诉权。
在司法实践中则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被告人已被一审判决(或裁定)且在押,对于他们本人当然是在宣判时已被告知了其应享有的上诉权,但他们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则常会向法院要求:他们希望能代被告人上诉。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只有在法定期限内,经过被告人的同意,才可以提出上诉。也即,行使上诉权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而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并不是行使上诉权的主体,他们没有独立的上诉资格,要想提出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经过被告人的同意,才可以提出上诉。但由于此类被告人在法律上属于未决犯,对未决犯的会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其辩护人因较熟悉法律知识,可以依据相关的规定予以会见,征求被告人的意见,是否提出上诉,而被告人的近亲属常会因为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对法律程序的不了解,而耽误了法定上诉期限。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保障被告人上诉权的充分行使,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明确:
首先,依据现有的法律精神,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出发,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上诉权。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不仅处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更是处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地位,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对其具有切身利害关系,而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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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上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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