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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拆迁赔偿实施细则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13-03-26浏览:2157下载128次收藏

xx区xx城中村拆迁改造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xx区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房屋拆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109号令《云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昆政发【2006】2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管理禁止违法加层的通告》、昆城改令【2008】1号《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09年4月22日第三期会议纪要精神,结合xx片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一、拆迁范围
(一)xx区xx城中村拆迁改造总用地189.48亩,共六个地块。四至范围分别为:地块一,金康园新村地块,南至金江路,北至金康园,东至北京路,西至巷道;地块二,xx村老村,南至省民政厅、钱柜ktv地块,北至金江路,东至北京路,西至志强路;地块三,钱柜ktv地块,南至白云路,北至金江路,东至省民政厅,西至志强路;地块四,金禧园新村地块,南至残疾人活动中心,北至金江路,东至志强路,西至金禧园;地块五,园丁新村地块,南至北二环路,东至江东花园西路,西至金侨花园南区,北至金侨花园;地块六,俊泰水逸地块,南至家乐福超市,东至托福园,西至北京路,北至金华园。改造范围内拟拆迁总建筑面积31.6万平方米,动迁户数711户,动迁企业5家,小学一座。(详见片区规划范围图)。凡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均属搬迁范围,由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
(二)本细则涉及的日期含本数;
(三)被拆迁人指经有效文件(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的建(构)筑物涉及的权利人之和。
二、搬迁期限和实施步骤
(一)搬迁时间:2009年4月28日至2009年7月31日。
(二)实施步骤
1、搬迁准备阶段:2009年4月28日至2009年5月27日。xx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4月23日公布《昆明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xx城中村重建改造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改造公告》),并公开张贴。
2、搬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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