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市委十项规定实施办法
贯彻落实市委十项规定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xx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海办发[2013]3号),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工作效能,提升干部队伍形象,特制订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研究
1.注重实效。局领导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一般不少于二个月,其中安排5—7天时间开展驻点调研,推动“三解三促”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调研活动要紧扣主题,深入基层,并形成一篇有深度和价值的调研报告,在局办公会议上进行交流。
2.减少陪同。局领导同志到镇(街、区)考察调研,镇(街、区)安监所可安排1名工作人员陪同,不要求镇(街、区)领导陪同。
3.加强统筹。局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事前,要将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告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避免在时间、地点上过于集中。
二、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
4.减少会议数量。局党组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每年年初讨论制定局年度业务工作会议计划,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
5.规范会议审批程序。各科室召开计划内会议,要提前制定会议方案,并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批,会签后交局办公室存档。严格执行计划外会议报批程序,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重要会议,必须按规定程序
贯彻落实市委十项规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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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3-03-10 17:34:53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32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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