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机关委室车辆和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委经费和车辆管理,节约开支,勤俭办事,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委经费管理规定
(一)委办公室对委经费进行管理。
(二)所支经费票据必须规范,符合财务要求,经得起检查。
(三)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各种办公用品、书报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办公用品由委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和发放。差旅费报销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再按程序交委主任签字报销。
(四)来人来客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接待,其发生费用由办公室统一结算。用于接待工作和相关活动交流的纪念品、小礼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购置。
(五)经费严格实行由委主任“一支笔”审批。报销费用由经办人说明用途,由办公室整理票据,签具意见后由委主任签字后方能报销。
(六)临时性的,数额较大的或特殊开支需提交书面请示,报常委会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开支。
(七)对大宗物品采购和重大会议活动经费安排,由两人以上执行。
(八)每季度由办公室主任向委负责人汇报开支情况。
二、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
1、接送委工作人员上下班。
2、八小时以内市内公务用车,用委办公室调派。
3、公务长途用车,由委负责人调派。
4、双休日、节假日和八小内以外,车辆停放在原人大
人大机关委室车辆和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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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2-12-06 10:46:09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23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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