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心得体会
检察工作必须树立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
在新的历史时期,制定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检察机关实际的发展规划,是实现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需要。为保证检察工作顺应社会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该纲要对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奋斗目标,统一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凝聚全国检察机关的力量,进一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规划纲要》中,除对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目标、任务等作出规划外,还提出了检察工作应遵循的“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即: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六个有机统一”为: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
检察院六观和六个有机统一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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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2-05-09 07:45:10发表“心得体会”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208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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