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法院2010年综治工作总结
2010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参与创建平安某县的各项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贡献力量。
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努力拓宽服务渠道,切实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1-11月份,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 件,办结 件(含旧存),结案率为 %。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创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刑事案件收案比去年有所上升。1-11月份,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件 人,审结 件 人,结案率为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本着对人民利益、对社会稳定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分子,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质量。在今年所审结的案件中无一起案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二是坚持从严从重打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1至11月份,共审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 件 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共 人;同时依法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犯群众财产利益案件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 件 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了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对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等案件依法及时指定辩护人,全年共指定辩护人 件 人,让被告人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和人文关怀。四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青少年犯罪采取帮教感化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政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今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件 人,其中对 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判处了缓刑等较轻的处罚。
(二)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职能,及时、公正地审理民商事案件。1-11月份,共收各类民商事案件 件,审结 件,结案率为 %,调解撤诉 件,调撤率达到 %。一是继续发挥“三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我院所有法庭与所辖地的民调组织加强了联系,建立了“三调联动”机制。今年通过“三调联动”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及行政机关调解案件 件,调解成功 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 份。同时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我院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 次业务培训,共培训民调干部 名,有效地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使大量纠纷
2010年法院2010年综治工作总结
本文2010-12-16 19:34:09发表“年终总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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