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
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来宾,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对检查组莅临我场检查指导市级治安模范单位创建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几年来,在市、区两级综治委的殷切关怀和市政市容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不断迎接挑战、开拓进取,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下面,我就我场的基本情况和治安模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总体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场的基本情况介绍
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距市中心约 18公里 ,是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总投资1.37亿元人民币。该工程1998年8月立项,2000年4月开工建设,2002年10月竣工。2003年2月,乌鲁木齐绿城环保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承担全市生活垃圾的卫生填埋和医疗垃圾的焚烧处置工作。2006年10月,公司恢复为事业单位。目前,处理场内设机构为一室三站,即:办公室、填埋作业站、焚烧作业站、污水处理及环境监测站,职工总数为109人。
二、“治安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治安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是我场开展建设平安单位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实施我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个有效手段。为了使我场“在平安中求得进步、在平安中赢得发展”,五年来,处理场始终坚决贯彻市、区两级综治委和市政市容管理局的有关政策及要求,在开展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活动中我们紧扣“思想重视、健全机构、加强‘三防’建设、强化安全责任制、贯彻‘属地管理’、确保全场无事故及案件”的标准,做到综合治理和生产作业工作相结合,专职人员与群众相结合,人防与物防技防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考核奖惩相结合,我场实现了职工无违法违纪、单位无治安案件的目标,确保了全场一方平安。现将我场开展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综合治理与生产作业的有机结合。
平安是发展的基础。因此,我场自成立之初,场领导班子就充分认识到安全是全场各项工作的永恒主题,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场提高作业质量和谋求发展的前提。我们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了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办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牢固树立了“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到全场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和场内安全工作,做到摆上位置、列入日程、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将治安综合治理与生产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实施、同考核,切实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领导重视、健全机构是搞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前提。为此,我场成立了以场长黄涛为组长、书记梁耀辉为副组长,各站室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从而健全了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使创建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能够得到及时的落实。同时,建立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积极配合,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专群结合防控队伍和内部保卫、调解组织,在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配置了综治专干。
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汇报材料
本文2010-12-06 16:37:47发表“事迹材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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