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折算会计准则国际比较
摘要:文章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19号——外币折算》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进行比较研究,以便更好地了解我国外币折算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的差异,以期对我国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和国际趋同有所启示。
关键词:外币折算;国际比较;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
一、前言
当今世界中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发展使国与国的贸易日益频繁,这便对“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的国际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外贸易中普遍存在的外币核算业务更是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早在1983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币汇率变动影响》,并于1994年和2003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使其逐渐趋于完善。我国外币折算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也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过程,1995年财政部就讨论外币折算会计处理规范,但是当时并没有形成企会计准则,直到2006年财政部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对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作了进一步完善的规范。
新《企业会计准则19号——外币折算》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的趋同,但两者相比又有一些小的差异。本文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19号——外币折算》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进行比较研究,以期更好地了解我国外币折算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的差异,也希望对我国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和国际趋同有所启示。
二、我国外币折算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差别比较
(一)我国外币折算会计准则中没有涉及的而《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中包含的内容
1、关于通货膨胀下会计处理的规定。《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第三十六条中规定:如果功能货币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则企业主体财务报表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进行重述。我国外币折算会计准则没有提到记账本位币在通货膨胀下如何和处理,也没有相应的通货膨胀经济下的会计准则,我国外币折算准则只明确了采用记账本位币记账时,境外经营处于恶性通货膨胀时的记账原则,但没有表述境内经营企业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如何处理。我国外币折算会计准则第十三条:“企业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折算: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予以重述,对利润表项目运用一般物价指数变动予以重述,再按照最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在境外经营不再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时,应当停止重述,按照停止之日的价格水平重述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这也是结合我国现实的选择,我国政府对经济进行良好的宏观调控,基本具有有效控制高度通货膨胀的能力,但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相应的通货膨胀会计准则还是应该完善的。
2、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期末折算的规定。我国外币折算会计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时,只提到了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没有涉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处理;而《国际
外币折算会计准则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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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8-18 10:20:20发表“财经金融”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74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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