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秦建新)
洞庭湖是我国首批加入国际《湿地公约》的7块重要湿地之一。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湖泊的面积逐年缩小,湖床不断淤积抬高,导致湿地大范围缩减,地势淤高,湿地功能和生态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
为遏制湿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大幅度减轻洪涝灾害,推动湖区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制定相应对策。
控制污染保护湖区水环境
洞庭湖为吞吐性湖泊,其水质状况与入湖径流量的大小和水质有很大关系。一般而言,丰水期水质稍好,平水期次之,枯水期较差。从采样综合评分来看,营养状况年际变化不显著。
但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强,湖区周边工业尤其化工和造纸工业的迅速发展,水质恶化趋势日益明显,水体富营养化增强。
为此,要保护和改善洞庭湖区的湿地环境,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防止湖区湿地生态恶化。必须采取以下措施:① 开展洞庭湖湿地周围污染源的类型、排污途径及其最大排污量的调查,并对其排污种类、时间、范围、总量进行规定和限制,对排污超标部门、企业和单位予以约束和处罚,并限期整改,对那些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要坚决实行关、停、并、转。② 合理调整产业生产结构,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大的工业企业发展,制定严格的工业污水排放标准,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同时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③ 加快湖区城镇
洞庭湖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秦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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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10-03-12 15:04:53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51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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