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期法制建设为灌区水利事业保驾护航(江蓓)
东风渠灌区位于长江中上游,灌区水利工程以长江Ⅰ级支流黄柏河为水源,由一条长61.3千米的总干渠集中引水,其下连接246条总长达1569.1千米的干支渠,灌溉系统将1座大型水库、13座中型水库、188座小型水库和3.9万口堰塘连接成典型的长藤结瓜式灌区,总蓄水能力6.5亿立方米。覆盖夷陵区、枝江市、当阳市,共涉及22个乡镇,灌区总面积2437平方千米,设计灌溉面积116.2 平方千米,现有效灌溉面积96.9万亩,其中水田88.96万亩,旱地7.94万亩,总人口63.85万人。渠系工程担负着宜昌市城区百万人生产、生活用水及宜东百万亩农田的灌溉输水任务。城市供水设计日供水44万吨,目前实际日供水28万吨,同时还承担着渠道沿线村镇、企业的生产生活供水。灌区粮、棉、油产量分别占宜昌市总量的40.7%、50%、44%,素有“宜昌粮仓”的美誉。
二、灌区法制化建设日渐步入正轨。
2004年以来,东风渠灌区管理局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为充分发挥水资源优势,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改善硬件设施,完善灌区法制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加大对灌区内居民的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和灌区居民的法治意识,灌区内各种侵占和破坏水利工程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止,和谐的用水环境逐步形成。
(一)制度建设完善充实
为全面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局领导统一思想观念,把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作为我局的中长期工作目标,坚持“两条腿走路”,在努力加强工程建设和维护过程的同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充分运用到实际管理工作中,逐步形成了以局部带动整体,以制度带动管理,以科学化管理带动灌区良性运作的新思路。
1、2001年起东风渠灌区管理局为深入开展灌区法制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十五”、“十一五”法制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制定了“四五”、“五五”两个阶段的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将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深入化、细致化,力保各项宣传教育方案得以具体实施。
2、2007年6月,局完成了《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水政水资源监察管理办法》的编制工作,该《管理办法》标志着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水政监察工作迈上制度化的新台阶,《管理办法》要求水政监察人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明确了执法范围,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执法水平大幅提高
1、2004年起,东风渠灌区管理局为配合灌区法制化建设进程,每年指派部分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湖北省水利厅、宜昌市水利局组织的各期水政监察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具体法律法规条款和实际运用中的程序,提升了监察人员的理论素质,同时通过与授课老师和学员间的交流,增加了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为依法行政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2、2008年7月,为贯彻省水利厅水行政监察队伍“四项”建设,特邀请地方部队为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水行政监察人员进行了军事化培训,旨在提高我局水行政监察队伍纪律性和凝聚力,效果明显。
(三)法制建设效益日益彰显
东风渠灌区管理局水行政监察大队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
加强新时期法制建设为灌区水利事业保驾护航(江蓓)
本文2010-03-12 15:04:51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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