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创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调查(陶丽琴)
——民生工程如何长久润民生
趁着早饭还没做熟的间隙,刚刚从地里回家的陕西省彬县上郭村村民郑宏涛来到小章镇农村供水工程收费大厅交水费。家里6口人,这个月用了6吨水,每吨3.3元,一共交了19.8元。正是这每吨3.3元的水价,让郑宏涛家自来水用得很踏实:供水工程水源选择合理,水质没问题;水价中包括了工程运行电费,24小时供水没问题;管理人员工资,上门维修没问题;大修基金,换个水泵没问题。这钱算得明白、交得情愿。
规范管理、及时维修以及用水方便,使得陕西广大农村群众都像郑宏涛一样,自觉自愿交水费;而水费的计收到位又为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了经费支撑。由此形成的工程良性运行局面让陕西省农村许多地方的群众与城里人一样,享受到良好的供水服务。
历史教训:管理缺位致使已解困群众又无水可用
陕西省水资源较为紧缺,农村饮水问题更为突出,“宁给一个馍,不舍一碗水”,是许多地方严重缺乏饮用水的真实写照。长期以来,广大干部群众为解决饮水困难进行了不懈努力,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陕西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农民群众饮水困难。2005年,国家开始实施饮水安全工程,陕西各级党委、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关注民生、解决民忧、谋求民利的一号民生工程来抓,加快了解决130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的步伐。截至目前,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8.96亿元,省级财政投入12.7亿元,加上地方筹措的9.3亿元,共投入资金41亿元,建设1.4万多处工程,解决了900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的人数由2005年年底的1470万人增加到目前的2370万人,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也由2005年的34%提高到57%,农村饮水条件和农民卫生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
随着饮水安全工程陆续投入使用,一些影响工程发挥效益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早在上世纪80年代作为“甘露工程”项目修建的一些饮水工程由于建设标准低,供水系统不完善的缺陷导致无法正常运行,曾经解决了吃水困难的群众又回到了吃水没保障的境况。
彬县车家庄乡供水工程是1989年实施的改水项目,受益群众有1万多人。因为设备坏了没钱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供水。群众吃不上水自然不愿意交水费。水费收不上来供水管理站也就没有经费来源,管理人员工资和基本的办公经费都不能保障,供水站最终因维持不下去而倒闭。直到2007年政府再次投入后,车家庄乡才恢复了供水。
西安市临潼区铁炉乡岩张村李尧组建设的饮水工程原本由个人承包经营,水泵在过了保修期之后被烧坏了,更换新泵约需1万元钱。经营人员以没有赚钱为由不肯出钱更换水泵,严重影响群众用水。在停水三四天后,群众找村里,村里找乡里,乡里又找到区水利局,最终由经营者、村里、乡里、局里各出了一些钱才把水泵更换了。
这两个案例都是因为供水设备坏了无钱维修而影响了群众用水。这笔钱本该包含在水价中,但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低却没有提取。
咸阳市水利局主管农村饮水的领导对此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政府在解决群众饮水安全方面承担了无限责任。”
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的不仅是在设备维修方面。产权不明晰、责任主体不明确也给工程运行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富平县郭桥村供水工程管道破裂没有及时发现,不仅影响供水,而且把一处民房给淹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关于赔偿问题,水利局与村上掰扯不清:水利局认为工程归村上使用,应该由村里赔偿;而村里认为工程是由水利局建的,应该由水利局赔偿。无奈之下,被淹的户主只好通过诉讼来解决。官司从县里打到市里,结果富平县水利局败诉,赔付了8万多元钱。
实际上,工程建设只是饮水安全的阶段性目标,而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发挥效益则是一项长期任务。随着工程建
陕西省创新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调查(陶丽琴)
本文2010-03-12 15:04:09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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