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金出效益——湖南邵阳市部分县市整合使用支农涉水资金调查报告(戴军勇)
中图分类号: f407.9 (264)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408 (2009) 07-0005-04
2007年, 湖南省政府转发了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出台的《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提出以规划为龙头, 高效整合使用支农涉水资金, 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通过近两年实践, 执行情况如何呢? 近日, 专题调研组深入邵阳市的武冈市、隆回县、新邵县、洞口县等地, 通过座谈、走访、现场考察等方式, 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感到邵阳市确实在整合使用支农涉水资金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值得借鉴和推广。
1 推行“新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体系、投入机制和组织方式, 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 对新形势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 省政府批转省发改委等5 部门关于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意见。该意见实施近两年来, 对全省农田水利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建立稳定、多元化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通过争取中央投资, 加大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力度, 整合各部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发动群众筹资投劳, 吸引民营资本, 接受社会捐资等途径, 拓展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融资渠道。但是从调研和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状摸底的情况来看, 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规划难统一。目前, 编制支农涉水项目规划的部门有水利、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数十个部门。各部门支农涉水项目都是在行业“十一五”或“十二五”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实施, 由于行业差异, 规划编制的原则、标准、重点、区域、时限、要求、绩效评估均有不同, 一方面造成项目建设资金的分散性,难以捆绑使用, 另一方面造成项目建设的重复性,难以实施一体化建设。
二是部门难协调。支农涉水资金涉及的部门众多, 协调工作艰巨复杂。一个示范片或试点项目建设可涉及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交通等数十个部门和多个乡镇, 由于部门职责职能不同、审查主体不同、工作程序的不一致, 使得部门项目建设协调环节比较繁琐, 一定程度延缓了建设进度。
三是项目难实施。在支农涉水资金建设的项目中, 由于所涉及的行业标准不一, 难以统一招投标、统一监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同时,在要求企业资质高、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建设中难以形成统一建设质量标准, 在建设成本有限的前提下难以选择一家符合多个部门资质要求的建设单位。
四是建后难管理。各地支农涉水资金项目建设竣工后, 基本上采取移交乡、村管理的做法。但目前来看, 乡村一级还没有真正履行管护职责, 一部分新建的渠道、田间工程已经杂草丛生, 开始拥堵, 专人负责、定期维护的管护体制尚未建立。同时, 在当前农民水费交纳意识薄弱, 乡、村财力有限的情况下, 难以保证稳定的管护资金来源。
五是区域难平衡。支农涉水资金建设项目大多选择在地势平坦、交通便利、生产条件好、地方政府和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 而部分生产生活条件更为恶劣、资金投入要求更加迫切、扶持力度更需加强的老、少、边、山区没有机会纳入到规划中来,造成区域之间的不平衡。
这些问题的暴露更加迫切地需要我们采取有效措施, 统筹使用农村各类
整合资金出效益——湖南邵阳市部分县市整合使用支农涉水资金调查报告(戴军勇)
本文2010-03-12 15:03:15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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