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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检查调研报告

栏目:农林鱼水论文发布:2010-03-12浏览:2471下载189次收藏
  根据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我们于2008年1月18-23日,对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检查调研。在黑龙江省水利厅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我们重点检查调研了哈尔滨市的依兰县、佳木斯市的郊区和富锦市的农村饮水工作,实地查看了11处农村饮水工程,分别在三县(区、市)召开项目管理、工程技术人员、乡镇领导和用水户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走访农户32户;召开大庆市大同区、绥化市的北林区、青岗区,哈尔滨市松北区,牡丹江市穆棱市等5区(市)的分管县长和水利局长参加的座谈会,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工作开展深入讨论;与黑龙江省水利厅的有关人员座谈,听取全省工作的介绍,并就检查调研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现将此次检查调研工了解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一)农村饮水安全现状。黑龙江省地处我国东北边陲,面积45.6万km2,辖65个县(市、区),人口3823万,其中农业人口1777万。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结果显示,2004年底黑龙江全省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832万,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人口为400万。由于当时进行农村饮水安全状况调查黑龙江省没有林场、农场等地区的饮水不安全人口,2007年8月黑龙江省根据新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又对全省的饮水不安全人口进行了重新核定,结果为,到2004年底,全省农村饮水不安全村屯24264个,人口1230 万,其中水质不达标村屯17152个,人口866万人;水量不达标村屯2822个,人口144万人;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不达标村屯4290个,人口220万人。因此黑龙江统计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与中央核定的农村饮水人口存在一定差距。

(二)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2005-2007年,中央下达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总投资7.93亿,其中国债资金4.39,解决234.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2005年项目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完成投资 16522万元(其中,国债投资7600万元),43.82万人的饮水问题;2006年项目完成95%,完成投资43050万元(其中:国债投资21839万元);2007年项目2007年11月21日前已经全部下达到各县市,现已完成投资6238万,解决了12万人口的饮水问题,其余部分将结转到2008年春天实施。

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同志介绍,2006年项目没有全部完成的原因是部分地区通过物探没有找到合适水源;个别工程村民“一事一议”没有通过,自筹资金没有落实,需要变更建设地点。2006-2007年项目计划共有30处进行了调整,占总计划的1%,其中,属于无水源的14处,群众自筹能力低的7处,群众积极性不高的9处。

2006年起,国家对省级配套做出了不低于地方配套总数30%的规定。按照要求,黑龙江省2006、2007年项目省级配套分别为7760万和5130万。黑龙江省按照国家要求的配套比例下达了投资计划,但到目前为止,2006年省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3003万,到位率为39%;2007年省级配套资金1162万。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效。

2000年以来,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改善广大农村,尤其是贫水区和病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巨大作用,促进了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也使一些乡镇企业由水而生、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劳动力得到解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饮水工程建设,许多地方改变过去人担、畜驮、远距离拉找水的历史,让很多农民走外出打工致富之路。一些地方,由于水源有了保证,纷纷围井建成了经济区,发展庭院经济、发展养牛、养羊业,以及各类作坊和小型加工厂等。农民群众形象地说“有了自来水,增加半个儿”。富锦市统计,2007年解决安全饮水问题的村屯,群众依靠增加牲畜饲养量,人均纯收入达到4820元,超出全市平均水平142元。

2、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得以改善,健康水平大大提高。随着饮水工程的建设,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生活用水。不少村民还在家中安上了淋浴器和浴盆,购置了洗衣机,群众说,如今咱农村也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在一些地方病区,因水质改善,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减少了疾病的发生。

3、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不但解决了群众生活用水,也解决了村镇部分环境用水和生态用水,使村庄卫生环境状况大为改善。工程推行民主化管理方式,让农村充分体味到当家作主的感觉,精神面貌变化很大,促进了村镇整体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一些喝上自来水的村屯群众喜笑颜开,鞭炮齐鸣,称这项造福子孙的工程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广大群众感谢党和政府的温暖,感谢各级领导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许多地方受益群众向水利厅和水务局赠送锦旗和写感谢信,以表达他们对党和政府的感激之情。

二、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调查中我们了解到,黑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其列为省委 “十项利民行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40件实事之一,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稳步推进。

1、切实加强领导。黑龙江省、市、县三级均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主管农业的副省(市、县、区)长任组长,水利(水务)、发改委、财政、卫生、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水务)部门,主任由水利(务)厅(局)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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