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郝丽娟 綦中跃)
摘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频频发生。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突发性水污染事故, 增强各级水管部门的应急反应能力, 对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分析了目前在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中存在的问题, 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关键词:突发性水污染事故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x52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673- 4637( 2007) 02- 0034- 02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是指人为或者自然灾害引起,使污染物进入河流湖库等水体, 导致水体水质恶化,影响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使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危害的事故。近年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增长, 生产活动活跃,经济高速发展, 同时也带来许多不确定性的负面影响,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频频发生是其中的一方面。2005年11 月, 松花江发生苯污染; 2006 年6 月, 山西、河北的大沙河发生煤焦油泄漏污染; 2006 年3 月发生在密云水库流域内的2 起煤焦油泄漏污染和铁矿尾矿污染都是典型的例子。
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今天, 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重大突发水污染事故, 增强各级水管部门的应急反应能力, 对保证供水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提高水务现代化管理水平, 支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目前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中存在的问题
1.1 水污染事故信息渠道不畅
在水污染事故中, 必须做到第一时间发现, 第一时间处置。这样才能保证污染被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导致水污染事故信息渠道不畅的原因包括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排污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 排放污染物超过正常排放量,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 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通报可能受到水污染危害和损害的单位, 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然而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后, 肇事者常常不愿承担污染造成的后果, 刻意隐瞒污染事实或逃离事故现场, 从而延误了处理污染事故时机。
(2) 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认识不足。
事故被当地居民发现后, 认识不到
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存在的问题和建议(郝丽娟 綦中跃)
本文2010-03-12 14:55:16发表“农林鱼水论文”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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