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交备忘录
(一)备忘录的定义
备忘录是外交代表机关之间使用的一种外交文书,用来说明就某一事件、问题进行交涉时在事实上、立场上、法律方面的细节,或用来重申外交会谈中的谈话内容。
备忘录可面交或送交对方,无客套语、致敬语,开头就叙述事实。在会谈或交涉中为了对方便于记忆谈话的内容或避免误解,可预先写成备忘录面交对方,也可在谈话后将要点用备忘录送交对方。为了叙述事实或陈述、补充自己的观点、意见或驳复对方的观点、意见,如果用照会过于郑重时,可使用备忘录。有时为了提醒某一件事,作为一种客气的催询,也可送交备忘录。
备忘录也可以作为正式照会或普通照会的附件。
面交的备忘录,不编号、不写抬头、不盖章;送交的则要编号、写抬头、要盖章。有的标上“备忘录”三字。
(二)备忘录的类型
1.面交备忘录
这种备忘录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写法。其格式比较简单,文前无编号、无标题、无称呼、无问候语和客套用语,可标“备忘录”三字,也可不标。文后不签署、不盖章,但要写明发文日期和时间。
这种备忘录是面交时用的,可将谈话内容预先写好,在谈话之后交给对方。也可以面向对方宣读之后交给对方。
2.送交备忘录
送交备忘录可以采用
四、外交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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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5-09 16:39:00发表“写作教程”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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