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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损伤程度鉴定2例分析

栏目:医学论文发布:2009-03-30浏览:2059下载203次收藏
【关键词】 死后损伤;损伤程度;鉴定
【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l 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2—0141—02
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临床学的主要任务之一,通常情况下,
评定的对象应当是活体。伤者遭他人伤害,在评定损伤程度前
因其他原因发生了死亡,由于案情的发展和诉讼需要,必须对死
者进行损伤程度鉴定。死后是否可以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目前
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通过对两例死后损伤程度鉴定的案例分
析,试阐述形成此类案件鉴定的基本条件和处理这类案件的一
般原则与方法。
案例情况
【案例1l 黎× ×,男,34岁。被邵某用啤酒瓶砸伤面部,
伤后立即在当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人院检查:神清,右面部皮
肤撕裂伤约8 cm,出血,张口稍受限。诊断为颌面外伤,行清创
缝合。伤后3月,黎骑自行车被小客车撞伤致死,死后第二天,
对黎的尸体检验确认其系重度脑损伤死亡。同时检见死者右耳
前至右颧弓下方有一条形瘢痕,长8.0 citi,宽0.1 crfl,呈淡红色,
与周围皮肤平,触之稍有硬感。而邵某在砸伤黎后即被刑事拘
留。因案件需要,公安部门要求对黎进行损伤程度评定,鉴定部
门根据尸体检查结果认为,黎右面部之伤系他人所致,为生前损
伤,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l5条之规定,鉴定为轻
伤。
【案例2】徐××,女,28岁。徐与钱×某因恋爱问题发生
争执,钱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在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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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损伤程度鉴定2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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