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行为的法律界定
【摘要】 确定哪些行为属于医疗行为对实践中梳理医患关系和解决医疗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分析
了当前理论界对医疗行为的定义基础上,提出法律上界定医疗行为的3个要素,即医疗行为的主体、行为的专业性和医
疗行为目的,论述了医疗行为的目的是健康价值的创造,并根据不同标准对医疗行为进行了分类。
【关键词】 医疗行为,界定要素,分类
【中图分类号】d922.16;r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1—0027—04
lawful definition of medical action miao rui. ”g ,wang ai hong .1.law schoo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
nanjing 210046;2.nursing schol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anjing 210029.
【abstract】defining which behaviors belong to the medical action has the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clearing up the
rel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and solving the disputes on medical treatment in practice.this paper expounds three ele‘
ments for defining medical action lawfully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current theories of defining medical action ,namely the
subject、specialization and purpose of medical action,discusses that the purpose of medical action is a creation of health value,
and clasifies the medical action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standards.
【key words】 medical action,elements for defining,clasification
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增加,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行为
是实践中正确构建医患关系和正确处理医疗事故的前提和基
础.因而从法律上界定医疗行为的概念成为当前理论界研究的
热点。作者在研究中发现,理论界对医疗行为的研究缺乏深入
的探讨。实践中大量因非医疗行为而产生的医患纠纷,给医疗
机构、患者甚至国家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并造成社会资源的大
① 有学者指出,在我国将来制定的器官移植法中,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接受他人器官而主动给予报酬”(参见吴崇其、达庆东:《卫生法学》,法
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93页)。笔者以为,这一建议没有很好地考虑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与体现社会公平之间关系的协调问题,这样的规定不
仅使得自愿捐献身体器官的供体得不到任何精神或物质上的回报,也关闭了接受器官的受体表达自己感激之情的大门,使受体可能因此而终生
不安,不利于体现和维护社会公平..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极度重视道德法、重视人情的伦理社会来说,这样的规定显然是极不科学和合理的。
· 28 ·
量浪费:因此如何从法律上准确界定医疗行为的概念具有十分
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
、当前医疗行为界定现状和评析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医疗行为的界定做出具体而又权
威的解释: 学术界主要根据医疗行为的目的给出了不同的定
义
我国《执业医师法》中有“医师执业活动”的规定,但并未对
其内涵进行解释。就该法对医师和助理医师及执业活动的规定
来看,尚不能周延现代医疗行为的内涵和外延。
台湾有学者将医疗行为定义为:“凡以治疗、矫正或预防人
体疾病、伤害残缺或保健为直接目的所为之诊察、诊断及治疗或
基于诊察、诊断结果,以治疗为目的的所为之处方或用药等行为
之一部或全部之总称,为医疗行为”。【1
柳经纬、李茂年先生认为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对患者疾
病的诊断、治疗、预后判断及疗养指导等具有综合性内容的行
为。l 2作者将医疗行为依目的不同分为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和
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可分为实验性
医疗行为和非纯粹实验性而兼有治疗目的的医疗行为,在进一
步分析了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后,认为,“只有以诊疗为目的
的医疗行为和非纯粹实
了当前理论界对医疗行为的定义基础上,提出法律上界定医疗行为的3个要素,即医疗行为的主体、行为的专业性和医
疗行为目的,论述了医疗行为的目的是健康价值的创造,并根据不同标准对医疗行为进行了分类。
【关键词】 医疗行为,界定要素,分类
【中图分类号】d922.16;r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297(2004)01—0027—04
lawful definition of medical action miao rui. ”g ,wang ai hong .1.law schoo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
nanjing 210046;2.nursing schol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nanjing 210029.
【abstract】defining which behaviors belong to the medical action has the very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or clearing up the
relation between doctors and patients and solving the disputes on medical treatment in practice.this paper expounds three ele‘
ments for defining medical action lawfully 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the current theories of defining medical action ,namely the
subject、specialization and purpose of medical action,discusses that the purpose of medical action is a creation of health value,
and clasifies the medical action according to the different standards.
【key words】 medical action,elements for defining,clasification
近年来,医疗纠纷不断增加,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行为
是实践中正确构建医患关系和正确处理医疗事故的前提和基
础.因而从法律上界定医疗行为的概念成为当前理论界研究的
热点。作者在研究中发现,理论界对医疗行为的研究缺乏深入
的探讨。实践中大量因非医疗行为而产生的医患纠纷,给医疗
机构、患者甚至国家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并造成社会资源的大
① 有学者指出,在我国将来制定的器官移植法中,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接受他人器官而主动给予报酬”(参见吴崇其、达庆东:《卫生法学》,法
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93页)。笔者以为,这一建议没有很好地考虑禁止人体器官买卖与体现社会公平之间关系的协调问题,这样的规定不
仅使得自愿捐献身体器官的供体得不到任何精神或物质上的回报,也关闭了接受器官的受体表达自己感激之情的大门,使受体可能因此而终生
不安,不利于体现和维护社会公平..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极度重视道德法、重视人情的伦理社会来说,这样的规定显然是极不科学和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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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浪费:因此如何从法律上准确界定医疗行为的概念具有十分
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
、当前医疗行为界定现状和评析
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对医疗行为的界定做出具体而又权
威的解释: 学术界主要根据医疗行为的目的给出了不同的定
义
我国《执业医师法》中有“医师执业活动”的规定,但并未对
其内涵进行解释。就该法对医师和助理医师及执业活动的规定
来看,尚不能周延现代医疗行为的内涵和外延。
台湾有学者将医疗行为定义为:“凡以治疗、矫正或预防人
体疾病、伤害残缺或保健为直接目的所为之诊察、诊断及治疗或
基于诊察、诊断结果,以治疗为目的的所为之处方或用药等行为
之一部或全部之总称,为医疗行为”。【1
柳经纬、李茂年先生认为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对患者疾
病的诊断、治疗、预后判断及疗养指导等具有综合性内容的行
为。l 2作者将医疗行为依目的不同分为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和
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可分为实验性
医疗行为和非纯粹实验性而兼有治疗目的的医疗行为,在进一
步分析了非诊疗目的性医疗行为后,认为,“只有以诊疗为目的
的医疗行为和非纯粹实
论医疗行为的法律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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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9-03-30 09:47:44发表“医学论文”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115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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