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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徐州首沃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铜山区茅村镇茅村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12MA1Y2BTEXD。法定代表人代永生,总经理。代理律师联系电话:13709449106。被告1:周某某,男,汉族,生于1980年3月24日,住市鼓某某楼区龙泰大厦2单元402室,公民身份号码32032319800324****。联系电话13585476***。被告2:王某某,男,汉族,生于1972年11月1日,住某某省某某县双沟镇,公民身份号码32032419721101****。被告3:程某某,男,汉族,出生年月日不详,某某市泉山区和平街道民和园小区,公民身份号码不详。联系电话 1595226****。第三人: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行,住所地市某某鼓楼区牌楼市场6#,负责人:陈某某,行长。案由: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请求:1、责令被告对某某省某某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9)苏****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解除原告担保责任;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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