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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 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制工委主任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要求,各级监察规范性文件应当纳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我委及时与县监委沟通衔接,及时将县监委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承办机构及人员信息向市人大报送,当前我县“一府一委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二)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一是积极参加工作培训。为及时掌握更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我委采取自学、集体学习和参加省人大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 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备案审查工作能力。二是开展备案工作研讨。2021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我委及时组织业务学习,学深悟透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实质内容,就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若干问题进行研讨,交流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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