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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上 诉 状 上诉人1(一审原告):吴君明,女,汉族,生于1959年9月25日,住重庆市江北区嘉陵六村15号26-4,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9195909250027。 上诉人2(一审原告):段芙清,女,汉族,生于1957年8月27日,住城口县葛城街道南大街文东巷25-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9195708270021。 上诉人3(一审原告):张定波,男,汉族,生于1959年4月16日,住城口县葛城街道水晶郦城,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9195904160014。 上诉人4(一审原告):陈登权,男,汉族,生于1964年6月22日,住城口县葛城街道小南街,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9196406220015。 上诉人5(一审原告):袁朝富,男,汉族,生于1960年11月2日,住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东门),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9196011020019。 上诉人6(一审原告):赵刚,男,汉族,生于1961年12月11日,住城口县复兴街道太和路1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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