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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某区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甬财监〔2022〕873号)文件要求,我局派出检查组于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对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北区气象局、宁波市江北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等)进行了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经检查,我们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宁波市江北区铁路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会计凭证记账人、复核人为同一人,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会计记账和审核必须是两个不同的人,以避免舞弊和错误。(二)宁波市江北区气象局1、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宁波市江北区气象局记账人和复核人为同一人,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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