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
民事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 徐明全,男,汉族,1964年8月27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12222196408270038,住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帅乡路284号1单元2-3,代理律师联系电话13709449106。 被申请人:刘官兵,男,汉族,1984年4月5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00234198404050696,住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帅乡路284号1单元2-3,联系电话15502333999。 抗诉请求: 1、请求依法提起抗诉,撤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渝0154民初7888号民事调解书,由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对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渝0154民初7888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中,扣减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115000元。 3、请求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参加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2019)渝0154民初6998号案件产生的诉讼费用113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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