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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市住房保障局 监制 **市物业管理协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开发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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