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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防范和制止借“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的通知 组电明字【201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最近,有基层单位反映,少数机构和单位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营商活动,牟取不当利益。有的违规制作销售党旗党徽,甚至随意制作、任意定价;有的借机兜售“山寨”党建读物或制品,个别基层党组织搞硬性摊派,要求党员自费购买;有的组织商业化培训谋利,或以党性教育等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有的假借党内活动开展商业营销,个别社会机构组织党建知识竞赛、先进模范评选等“民间”活动骗取党员群众钱财。这些虽然是个别现象,但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制止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防止违规制作使用党旗党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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