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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为保障我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形成有效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环京津农产品绿色有机生产基地,我局于2012年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并已投入运行。根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上报2013年农产品体系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及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冀发改农经[2012]679号)、《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农计发[2012]34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第七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14]11号文件要求,为保证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根据测算,每年所需经费**万元,其中:采样专用车维护使用费用*万元;仪器设备维修与维护、实验试剂、实验耗材等支出**万元;水电费*万元;采样、检测、宣传等费用*万元;人员下乡补贴费用*万元。妥否,请批示。 二0一四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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