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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困难党员捐款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委、总支): 根据xx《关于开展为XX困难党员捐款活动的通知》(xx〔2014〕3号)文件要求,XX决定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为困难党员捐款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范围及方式 全体党员参与、自愿捐款,由各党支部(党委、总支)负责组织,统一将款项交XX,再由XX统一转交XX省XX困难救助基金会。XX省XX困难救助基金会是经省委常委会研究,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全省性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省直机关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帮扶救助困难党员,改善困难党员生活环境。 鼓励有捐赠能力和意愿的单位为省直机关困难党员捐款。以单位名义捐款可直接转账,转账时注明“××单位捐款”。开户名:江西省直机关困难党员救助基金会;开户行:工行阳明支行;账号:1502204039300283436。 二、 有关要求 1. 要充分认识开展为XX困难党员捐款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为困难党员捐款活动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学雷锋献爱心结合起来,关心困难党员,为困难党员解困。 2. 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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