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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以后,我国招标投标工作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全新阶段。随着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细化,招投标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工程招标代理行业在我国起步较晚,市场发育不成熟,配套的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导致一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为获得代理业务恶性竞争、任意压价,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不能正确履行中介机构服务职责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丧失自己社会中介组织地位,不能给招投标交易双方提供专业、合法服务,一味地迁就和迎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意图,致公平、公正、公开地市场环境于不顾,损害一部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更有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为谋取非法暴利,利用招投标过程中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与部分投标人合谋围标串标,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完全丧失了独立性和公正性。(二)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招标代理制的产生,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专业化、市场细化分工的产物。一些招标代理人员的服务只限于办理流程,忽略了招标代理的咨询服务属性。部分代理人员根本不懂建设工程的基本知识,甚至招标程序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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