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政府行政改革中的企业化模式
摘要: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行政改革浪潮催生了旨在改变政府行为模式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管理企业化模式。这一行政改革模式倍受学术界关注。本文在阐述我国行政改革中的定位问题和政府行政改革企业化的基础上,对政府改革企业化模式作了反思。
关键词:政府 行政改革 企业化 探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传统的行政模式面临越来越多的压力和批评,行政改革势在必行。时隔20多年,这一改革过程仍在行进之中,由此可见,行政改革是一件长期而复杂的任务。现实的变革要有理论的引导,当代新公共管理(npm)理论中出现了一股思潮,那就是:以企业精神改革政府或称“政府仿企业化”。政府仿企业化是一种崭新的有关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考,对于解决行政体制中的一些弊端不乏新的思路,当前,我国正处于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阶段,重新思考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就显得十分有必要了。
1、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在我国行政改革中的定位
行政体制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行政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从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改革实践来看,中国采取了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适度分离的、又相互配套的发展模式,同时兼顾经济发展与政治稳定。因此,行政改革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结合部的地位,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结果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我国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对于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长久以来,我们倾向于用精简、高效、统一、廉洁、民主、法治等来描述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但是,这些目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并非总是一致,其中民主与效率的张力尤为明显。列维认为,政治现代化实际上是集权化与民主化的综合,其实质是为了达成效率与民主的统一。根据这一思想,政治现代化应以政治体制改革来追求民主,而行政体制改革则应以效率为核心目标。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看,行政改革不外乎包括行政职能合理化及行政结构合理化。应对于现行行政体制的功能和结构,行政职能合理化是通过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实现的;而行政结构的合理化则借助于行政机构改革。一般说来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又引导机构改革,二者相辅相成。
那么,我国政府行政企业化模式是如何在行政改革中定位的呢?首先,政府行政企业化是一种值得探索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和新途径,也就是说,政府仿企业化首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内容层次或方式手段。其次,政府行政企业化思路应对于行政职能合理化当中的操作职能层面意义上的优化,即只有当我们可以将政府视为一种应对——操作系统之时,政府行政企业化的思路才是比较有意义的。因此,也更应该强调另两个层面意义上的政府职能,即发展职能和维持职能。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职能最明显的体现就是促进现代化;而维持职能一般是指人们较为熟悉的政治统治、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平衡四大职能。作为一种应对——操作系统,企业是极具效率和活力的,值得政府仿效。然而企业本身的发展活动和维持活动,与政府的发展职能和维持职能相比,二者的不同是明显的,在这个意义上,政府是政府,企业是企业。第三,政府行政企业化只是行政机构改革的一部分。如果将政府视为一种典型的应对——操作系统,从操作职能层面意义上看,操作职能藉以实现的结构或机构形式的变革对于企业化思路是比较有亲和力的;而从政府发展职能和维持职能层面意义上讲,体现发展职
探索政府行政改革中的企业化模式
本文2007-06-18 09:31:00发表“工矿企业”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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