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悖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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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能,但目前管理工作往往摆不上应有的位置,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重眼前轻长效、重前置限定管理轻后置执法监督,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各级政府中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城市管理工作面对面服务群众,处在众日睽睽之下、风口浪尖之上。一方面,面对日渐繁重的执法任务,忍辱负重;另一方面,有些群众不理解、不支持,执法环境差。当然,也不排除队伍中个别队员粗暴执法、违法执法,有损队伍的形象。城管执法难,到底难在何处?我把它归纳为"六个"悖论,供同行批评探讨。
悖论之一:干与不干都不讨好。常言道:公安管坏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穷人。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优良人居环境的需求日渐提升,对城市管埋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出现大量的下岗职工,以及大批的农民工进城,他们文化层次不高、谋生手段单一,只有依靠占道经营和破墙开店等低成本、零成本手段谋生,造成城市环境脏乱差。城管工作者作为城市环境的维护者就处在尴尬境地。这些摊点、亭棚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碗",赖以居住的"窝",管吧,面对的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取缔了摊点、拆掉了违建,他们连生存都是问题,被管埋者的抗法意识又很强,周边的群众也往往同情弱者;不管吧,任由摊点横溢,城市卫生脏乱差,满足不了绝大多数居民的环境权益。面对绝大多数人的环境权益与少数人的生存生活权益矛盾,城管执法者只能是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
悖论之二: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的尴尬。城市卫生保洁经费主要是两个渠道,一个是主次干道,由财政全额拨款;还有一块是街巷和小区的卫生保洁,由入户征收的垃圾处理费来保障。当前垃圾处理费征收强制性不足、方法手段单一、征收比例偏低。以__为例,目前机关单位的征收率为80%,居民甚至低于50%。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方面,作为管理部门,垃圾处理费收不上来,只能是减少作业人员,扩大作业面积,延长作业时间,最终必然是降低作业标准。另一方面,对居民而言,你卫生搞不好,我凭什么给你交钱;卫生保洁是公益性事业,政府应该买单;法不责众,不管我交不交,你们卫生都得搞。这边费用收不上来,无法实施正常的保洁;那
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悖论探讨
本文2007-04-05 14:12:00发表“城建环卫”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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