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农民负担检查的自查报告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减轻农民负担,是关系到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大事。根据梁农负监管办发(2001)41号文件精神,我镇专门成立了自查组,对全镇19个村和镇属有关单位的农民负担及涉农收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农民负担管理工作
[找文章到☆大☆秘☆书☆网(http://www.damishu.cn)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今年的农民负担,因受费改税工作的影响,但我镇仍然按照程序依法编制了农民负担预算方案,坚持“合理负担定项限额,保持相对稳定,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2001年提留统筹以村为单位,按农业人口分摊,农民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的的绝对额,不得超过上年人均收入的5%,并不得超过1997年提留统筹的预算额。实行一定三年不变,按此标准我镇2001年提留统筹总额为575147元,人平26.18
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开展农民负担检查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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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7-03-15 09:49:00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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