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儿工委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
1、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妇儿工委每年末要向市妇儿工委提交规划实施工作的书面总结报告或专项报告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2、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及时向省妇儿工委办公
市妇儿工委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
点击下载
上一篇:市妇儿工委督查及竞赛表彰制度下一篇: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本文2007-02-18 00:00: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80402.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表评论, 登录 或者 注册
最新文档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