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前 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严肃纪律、整顿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搞好整章建制,进一步明确本局每个股室和每个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机关管理,建立协调、规范、统一的管理体系,现将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以使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高效、廉洁、务实的文明机关。
希望大家共同遵照执行,并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目 录
第一篇 工作职责
一、县民政局职能职责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
三、领导机制
第二篇 规章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3、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4、工作制度
5、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6、首问责任制度
7、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8、服务承诺制
9、限时办结制
10、不良行为警示制度
11、学习制度
12、工作人员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13、考勤制度
14、卫生工作制度
15、财务管理制度(附:关于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会议费和外出学习考察费的规定,关于认真做好汽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规定)
16、财产及安全管理制度
17、车辆管理制度
18、安全保卫制度
19、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20、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21、保密制度
22、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23、民主生活会制度
2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5、工会工作制度
26、工会活动室管理制度
27、计算机管理制度
28、信访接待制度
29、门卫制度
第一部分 工作职责
民政局职能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民政信息宣传、政策研究和全县民政行政执法检查。
二、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优抚、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管理;负责申报革命烈士、评残、烈军属优待抚恤及在乡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的定补。
三、负责全县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退役伤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承担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移交我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核查、上报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主管全县农村五保户的五保供给和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建立并实施全县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六、承担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承担居委会、村委会的设立和调整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指导殡葬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九、负责县界的勘察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十、负责全县社会福利设施和城市社会孤老、孤残、孤儿的管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报、管理和年检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使用本级福利资金。
十二、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十四、主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十五、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股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与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规划、计划和综合性文稿;组织协调民政工作情况督查和本部门先进单位、个人评比表彰活动;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文运转、提案建议办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和机关车辆安排维修、公务接待、印章管理、报刊发行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股: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的计划、预算,审核呈报有关财务各项报表,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和财务工作;编制呈报民政事业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民政统计信息,管理会计档案和民政统计台帐;负责局机关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基本建设;组织实施单位物资采购制度。
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办理收养登记。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宣传和贯彻执行社会救助的工作方针和政策;负责社会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救助政策;负责抓好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援助工作,并协调搞好医疗、教育、住房、残疾人救助,司法、就业、科技、援助和社会捐赠等工作。
救灾救济股:核查、统计并呈报灾情,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接受、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和对政府的捐赠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的考察、立项、呈报工作,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慈善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局、区划地名办: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民间组织;负责县域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县域边界勘定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发布标准地名,监督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档案资料。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外地民政部门,做好受助人员的返回与护送工作;负责对住址不详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安置。
募委办:组织指导发行社会福利彩票;指导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设立与管理;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福利生产办公室: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监督社会福利企业办企方向,促使福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企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督促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减免税款;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申办考察、呈报和协调组织年检审工作;指导监督福利企业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退伍安置办: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协助人武部、公安部门接收军队移送人员;协调落实军队退休干部职工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置;负责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和开发使用;参与新兵的征集工作,做好城镇户口青年入伍资格审查。配合人民武装部做好预备役的登记工作;负责发放入伍青年的优待安置证。
老龄办:主管老龄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老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指导和监督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导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负责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和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
农保办:认真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填写投保人员的表、册、单、卡、证和管理好档案;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管理好保费,接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监督与审计;及时准确收取、存储保金,及时发放到期养老金;指导、监督基层农保工作;办理转、退保手续。
优抚股:组织实施国家优抚、双拥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烈军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复退军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对象评残、提残审核、呈报工作;审核、呈报、褒扬革命烈士;指导光荣院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和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 导 机 构
(一)创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华
副组长:童后上 李子红
成 员:彭碧吾、谭 晋、彭友瑜、王 军、唐明高
(二)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华
副组长:童后上
成 员:彭碧吾、谭 晋、彭友瑜、王 军、李子红
欧快剑、韩百奎、黄海清
(三)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童后上
副组长:黄新华、谭 晋
成 员:彭友瑜、王 军、唐明高、罗 湘
(四)计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童后上
副组长:黄新华、谭 晋、王 军
成 员:凌志平、秦伟洪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华
副组长:童后上、杨立新
成 员:彭碧吾、彭友瑜、谭 晋、李子红、王 军
(六)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子红
副组长:李立新、王 军
成 员:欧快剑、田 慧
(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 彭碧吾
成 员:周心涛 唐明高 罗 湘 谭 鹏
凌志平 王 军
(八)岗位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
成 员:彭碧吾 谭 晋 彭友瑜 杨立新
刘 星 李子红 王 军
(九)湘潭县民政局保密委员会
主 任:汤立新
副主任:黄新华 李子红 杨立新
成 员:王 军 贺朝霞 谭晓智 田 慧
凌志平
(十)禽流感预防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华
副组长:汤立新 彭碧吾
成 员:谭 鹏 肖 伟
(十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 杨立新 谭 晋
成 员:王 军 唐明高 凌志平 罗 湘
谭晓智 方 娆
(十二)双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 彭碧吾
成 员:刘 星 谭 鹏 唐明高 王 军
(十三)改扩建敬老院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 彭碧吾
成 员:谭 晋 彭友瑜 杨立新 李子红
刘 星 王 军 谭 鹏 方 娆
(十四)老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华
副组长:汤立新 李子红
成 员:彭碧吾 谭 晋 彭友瑜 唐明高
彭 湘
(十五)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华
副组长:汤立新 彭友瑜
成 员:彭碧吾 谭 晋 李子红 杨立新
刘 星 王 军 唐明高 张金林
刘丙初 谭 鹏 罗 湘 罗光辉
(十六)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立新
副组长:黄新华
成 员:彭碧吾 谭 晋 彭友瑜 李子红
杨立新 刘 星 唐明高 刘丙初
张金林 谭 鹏 罗 湘 凌志平
周心涛
(十七)档案鉴定小组
组 长:汤立新
副组长:李子红
成 员:王 军 唐明高 凌志平 方 娆
谭晓智 贺朝霞
(十八)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华
副组长:谭 晋
成 员:王 军 欧快剑 肖敦勉 罗光辉
罗 湘 谭晓智
第二部分 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
2006年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本文2007-01-18 00:00: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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