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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市场稽查队内部管理制度

栏目:规章制度发布:2006-12-26浏览:2351下载167次收藏

文化市场稽查队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文化市场管理方针、政策,在当地文化行政部门领导下,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领导本区域的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2、针对本区域文化市场发展、变化实际情况,制定稽查队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对本区域文化市场的日常稽查和案件调查工作,执行文化行政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调查研究本区域文化市场中存在的问题,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加强其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5、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勤政廉政建设:组织专、兼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全体稽查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6、定期向上级文化稽查机构报告工作,并与相关执法部门沟通情况。
  7、做好稽查队的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工作。
  8、组织完成本区域文化行政部门和上级稽查机构交办的具体任务。

文化市场稽查队员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文章版权归大秘书网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稽查。
  3、依法制止和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4、了解和掌握文化市场的动态,及时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一、学习制度
  1、全体稽查人员,除积极参加局机关布置的各种学习外,稽查大队每周要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业务水平。
  2、如无特殊情况,学习时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缺席。
  3、学习时间不做任何有碍学习的事情,并要求每人应做好笔记。
  4、每次学习,记录人应较详尽地记录学习内容,以便查考。
  5、定期写学习体会,每人每年完成1-2篇理论文章。
  二、内部管理制度
  1、加强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擅自离岗按旷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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