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消防部队错时工作制管理规定
为巩固错时消防安全检查的成果,形成错时消防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市公安消防支队研究决定,出台《**市公安消防部队错时工作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使消防夜查、夜间消防演练等工作有章可循。
一、错时工作制时间要求和参加人员。《规定》将消防执法监督工作时间划分为正常控制时段、重点控制时段。正常时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点;重点时段是当日19时30分至次日凌晨1时。支队和大队错时消防安全检查,由支队、大队值班领导组织
市公安消防部队错时工作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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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11-28 21:56: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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