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本办公文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县委、县委办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文稿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公文处理特指本办各类文件、文稿、刊物的编辑、起草、审核和印发。
第三条 公文办理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精益求精的原则,切实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和办文效率。
第四条 公文起草应符合以下要求:1.符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字词规范、标点正确、印刷美观;3.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 “一”,第二层为“(
县委办公室规范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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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06-10-20 09:01:00发表“规章制度”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damishu.cn/article/71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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