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根据南宁市人大内务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准备的通知》(南人办司[2006]3号)的文件精神,我们认真进行了开展自查自检工作。现将我城区近几年来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大秘书网文章-http://www.damishu.com 大秘书网 帮您找文章]
一、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
**区位于南宁市首府东南方向,2005年3月份撤县改区后,全城区总面积有1295平方公里,总人口31.46万人,城区下辖5个乡镇,65个村委会,9个社区居委会,2552个村民小组。全城区在2005年8月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中共产生村委会干部363名。其中支书、主任一肩挑的共有43个村,占66.2%;村党员干部285名,妇女干部73名,分别占村干部总数的78.5%和16.07%;村干部平均年龄为46.8岁,文化程度比上一届偏高。据调查收集统计,初中以上文化达到96.5%,初中以下文化16人,仅占干部总数的3.5%。一批德才兼备、有文化、有致富本领、群众公认、年轻有为的优秀人才被选进了村委会领导班子,村级干部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支持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广泛调动了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工作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广大村干部不负众望,履行自己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农村各项工作,热情为村民服务。据统计:全城区村委会干部组织广大村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力量,大力兴建生态文明村(坡)示范活动。经有关部门的验收,有43个村(坡)被**区确定为生态文明村(坡)示范点,共建沼气池20011座,村貌村风得到明显改变;为了发展生产,增加全城区农民收入,村干部还积极组织村民兴修水利共101处,维修和开辟乡村公路306公里;此外,各发动群众,组织资金修善中小学校141间,面积达17021平方米,改善农村教学条件。本着从稳定农村为出发点,积极做好民间纠纷。近几年来,全城区村委会成功调处民间纠纷共969件,成功率达到91.92%,消除了农村不稳定因素,社会风气得到了进一步改变,为振兴**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赢得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经过调查综合认真分析排队,城区村委会当中属于作用好的有43个,占60%;较好的作用,属于一般的有15个,占23.08%;作用较差的有7个,占16.92%。被各级政府授予文明村有46个村,占村委会总数69.23%。
二、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主要做法
我们始终把村委会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充分依靠村民的力量,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活动,在全城区范围内基本形成一个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良好局面。村委自身建设逐步向好的方向发展,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农村各项中心工作主要依靠力量,村级干部成为带领村民走劳动致富奔小康的带路人,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应有贡献。通过自查总结,我们主要做法与体会有几方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农村村民的切身利益的一部大法,是广大村民依照这部法律来管理自己事情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一部很好
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自查情况汇报
本文2006-09-05 22:48:00发表“自查报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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